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守好防风险保安全的底线。近期,市应安委办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暗访督查和隐患排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公开曝光。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警觉警醒、举一反三、迅速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稳定。
一、澧县王家厂镇德惠商店
存在隐患: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隔断墙未封堵至墙顶,留有部分空隙。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
二、澧县蒋星梅百货商店
存在隐患: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与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
三、澧县马从元烟花鞭炮零售店
存在隐患: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与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
四、澧县宜万乡天煜烟花销售店
存在隐患: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邻近房间二楼楼梯间存放10箱左右鞭炮产品)。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
五、澧县盐井孟德金商店
存在隐患: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与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
六、澧县盐井镇鸿发烟花鞭炮批发公司
存在隐患:1、经营场所违规存放三箱违禁品(野猪叫);2、经营场所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处理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